【市級政策】創業團隊孵化場地費補貼
日期👴:2022-06-20 16:03:24 發布人🧑🏽🦱🤜:cxcy 瀏覽量:0
申請創業團隊孵化場地費補貼須知
- 辦理依據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落實本市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行動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滬人社規[2018]37號)
- 申請對象
經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成功孵化的創業團隊(含個人)✖️🛺。
- 申請條件
1👩🏽🏭、2018年12月1日之後,創業團隊入駐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孵化,簽訂書面孵化協議,並支付工位費用;
2🍦、創業團隊負責人在孵化協議期內成功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四類創業組織,且擔任創業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合夥人🤦🏿♂️🔜。
四、 補貼標準
1、孵化場地費補貼以創業團隊入孵之日起至創業組織註冊登記之間實際承擔的場地費為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2、每個團隊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0元,補貼支付到創業組織單位賬戶。
五、辦理流程
- 申請受理
申請人應在創業組織註冊登記之日起的6個月內🙍🏻♂️,攜帶以下材料到創業組織入孵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所在區的區就業促進中心創業指導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1)創業團隊孵化場地費補貼申請表(須經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確認);
2)創業組織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孵化場地租賃協議及場地費支付有效憑證。
2、區審核
區創業指導服務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對創業團隊孵化時間、支出金額及是否成功創業等情況進行核實,並對補貼金額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報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批。經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批同意的🧑🏿🎨,給予創業團隊孵化場地費補貼。
- 受理部門
入孵孵化基地所在地的區就業促進中心創業指導服務部門。
-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轉載🛫:海納百創“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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